前一陣子才在雪梨當地的電視新聞上看到一則驚人的消息, 就是澳洲已取代美國成為全世界最胖的國家! 哇, 這可真是出乎意料之外啊, 因為艾瑪在這裡雖然也看到不少胖哥胖姐, 但比起艾瑪在美國看到的數量(和"重量"), 根本就不算太嚴重, 就艾瑪推測, 澳洲應該是吃虧在人口數, 因為這個最胖國家的頭銜是來自於平均每人體重的比較, 人口比台灣還少的澳洲, 自然也不會有太多的瘦子來拉低平均每人體重, 所以就"不小心"地"榮登"寶座囉!
當時看到這個消息的艾瑪, 也只不過笑了笑, 就沒再想太多了, 沒想到, 這竟然成為設計界的大事, 因為, 澳洲設計師可能要面臨潛在性的責任問題了。這看起來不相關的二件事, 為什麼會有關聯呢? 問題就出在澳洲設計師在設計作品時所參考的人體測量參數, 應該已經是過時的了, 也就是說, 這些用過時的數據所設計出來的作品, 可能會"撐不住"實際上已經"長胖"的消費者了, 而可能會衍生出消費者保護、產品使用安全等法律責任。